东北农业大学国内外访学进修培训费用报销工作流程 2024-05-29 浏览次数:次 1.个人申请。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规定》(东农人字〔2023〕29号)中的“进修资助”项目,本人携带拟报销发票及财务报销单(其中,报销国内语言培训费的,还需提供国内语言培训合格及公派出国资格等佐证材料),经本人、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后,报送至人事处。 2.财务报销。待人事处审核确认后,本人将拟报销单据送至财务处进行报销。 办公地点:主楼831 联系电话:0451-55190332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