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建设
一、通知发布
学校网站发布“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拟申报人员也可自行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提前了解往年实施方案作为准备参考依据。
二、个人申报及单位推荐
1.个人申请。申请人在学校OA系统填写《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项目审批表》,待学院和人事处审核通过后,个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填报。
2.学院审核把关并出具推荐意见,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3.人事处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推荐操作。
4.学校出具推荐公函并向上级报送。
三、结果查看及手续办理
待国家留学基金委出遴选结果后,个人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查看,获得支持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并按期出国。
四、签订协议书、承诺书
临行前,拟派出人员需到人事处签署《公派出国访学协议书》及《承诺书》,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对其开展临行前教育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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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51-5519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