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1-21

各相关流动站、博士后及有关人员: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1]6号)的相关要求,我校将开展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文件予以转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日期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第一批:2021年4月13日

第二批:2021年9月28日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2021年4月13日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第一批:2021年6月28日

第二批:2021年10月29日

4.香江学者计划

2021年4月13日

5.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2021年4月13日

6.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2021年4月28日

二、相关要求

1.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2.博士后及相关人员积极申报,并严格按照时序进度上报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各流动站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中的宣传,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4.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联系人:李明强

联系电话:0451-55190298 18646293161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