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服务
结合个人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1.黑龙江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无参保记录人员,需填写《参保登记表》,并将《参保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到主楼831。
2.黑龙江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参保记录人员需填写《个人养老保险情况说明》,交至主楼831,再办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续保手续。
3.黑龙江省内各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参保记录人员,需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详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入流程),再办理养老保险续保手续。
若之前有过其他养老保险缴费经历的老师,需在本单位建户完成之后,办理养老保险转入合并。
业务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24日(工作日期间办理)。
附件:
1.《人员参保登记表》
2.《个人养老保险情况说明》
地点:主楼831
联系电话:0451-55191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