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生育)手工报销流程
2022-11-25

1.参保人员医药费用如未能使用社保卡直接结算,可先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垫付。符合手工报销条件的,如急诊、自由转诊、异地长期居住门诊、生育产前检查等,可到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报销。

2、报销材料可提交到人事处社保科(主楼827科),由社保科转交到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报销;或参保人员选择个人提交到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报销。

门诊报销材料:社保卡复印件、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信息表(附件)、门诊医疗手册、医疗费用结算票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住院报销材料:社保卡复印件、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信息表(附件)、住院诊断书、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患者提供手术记录复印件)、医疗费用结算票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此外生育报销还需提供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地点:人事处社保科(主楼827)

联系人:吴素

电话:0451-55191774


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

电话:12393转2


附件:《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信息表》

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