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探亲路费流程 2022-11-25 单身教工探望父母/已婚教工探望配偶(两地分居),每年一次;已婚教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 《差旅费报销单》(财务领取)本人签字——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人事处审核——财务处报销。 办理地点:主楼825 联系人:李月,0451-55190218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