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服务
每年12月15日左右发布相关工作通知,遴选下一年度高层次人才。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根据《东北农业大学“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支持实施办法》(东农党发〔2024〕5号)填报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所在学科、团队应明确支持期内申报人需完成的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评议、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提交相关材料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提交材料:
1.《“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申报汇总表》
2.《“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申报书》
3.《个人承诺书》
4.《论文使用知情同意书》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申请材料,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拟申报人业绩材料进行复核。
校学术委员会对学院推荐意见及人才业绩成果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对业绩能力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形成支持层次认定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审定通过后,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确认发放人员名单,按月或季度发放绩效津贴,其中头雁成员由规划处学科办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