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系、部、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聘任及管理工作,夯实学科专业建设根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科研创新服务能力,根据《东北农业大学系、部、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聘任管理办法》(东农人字〔2026〕25号)、《东北农业大学内设机构岗位职数核定及科级和系(部)实验中心机构职数设置方案》(东农人字〔2026〕23号)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系、部、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含副主任,下同)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本次聘任工作在全校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覆盖所有设有系、部、实验教学中心的单位。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按照《东北农业大学系、部、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聘任管理办法》(东农人字〔2026〕25号)规定程序,规范开展人选遴选、审核及推荐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6年7月2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请将《东北农业大学系、部、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情况汇总表》(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系、部、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备案表》(附件2)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学校人事处(主楼831室),电子版发送邮箱rsczc@neau.edu.cn。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上报材料待学校统一审核通过后,完成本次聘任及备案工作。其中连续任职人员,以首次聘任时间算起(如2021年9月);本次新聘任人员聘任时间统一为2026年7月。
(二)后续因岗位变动等情况需调整聘任人员的,各单位可依据管理办法适时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请学校审批备案。聘任时间为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之日算起。
联系人及电话: 杨老师 55190332,黄老师 55191982
附件: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系、部、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系、部、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备案表》.doc
附件3 关于印发《东北农业大学系、部、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农人字〔2026〕25号).pdf
附件4《东北农业大学内设机构岗位职数核定及科级和系(部)实验中心机构职数设置方案》(东农人字〔2026〕23号).pdf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