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国内外各项进修学习,全面打造一流师资队伍,根据《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规定》(东农人字[2023]29号)文件要求,现就报送我校2025年度教职工公派国内外进修培训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修培训原则
坚持“合理规划、按需培养、学用一致、分类支持”原则。
二、进修培训人员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含合同聘用制人员)教职工。
三、进修培训类别
(一)国内进修培训
主要包括: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一般访问学者、合作研究或短期培训、国内学历学位教育以及其他形式的专业进修(含单科进修)。
(二)国外进修培训
1.国家公派出国(境)进修项目
主要包括: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出国留学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及其他公派专项项目。
2.个人自筹经费公派项目
由个人联系获得国外资助,或自筹资金,经学院同意、学校批准到国(境)外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学习或进修。
注:已申报学校2024年度青年师资“海外优培”计划的教师,无需再次申报。
四、申报及有关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国情感、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并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申报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须在我校工作2年及以上,其他人员须在我校工作满3年及以上,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学校批准后,方可报考。
(三)教职工申请岗位进修一般需在所聘岗位工作满1年;岗位进修结束后在所聘岗位工作满3年,可申请参加新的岗位进修。
(四)教师申请国内进修学习的专业方向应与所从事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同时应选择国家“双一流”大学、科研院所的优势专业和重点学科。
(五)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项目。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公派出国项目的教师,申报信息请查看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申请国家公派资助被录取的人员,必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的人员,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五、报送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教师按要求填写《东北农业大学教师进修审批表》(附件1)。
(二)单位审批。各单位围绕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目标及实际工作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人员进修培训计划,明确进修任务,在教职工提交的《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需将排序后的《关于推荐2025年度教职工公派国内外进修培训的函》(附件2)、《2025年度国内进修项目推荐人员计划汇总表》(附件3)、《2025年度国外进修项目推荐人员计划汇总表》(附件4)一并报送至人事处。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根据审批后的进修培训计划确定2025年教职工公派国内外进修培训人员名单。
六、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芳芳 窦大昶
联系方式:55190332 55191989
电子邮箱:rsczc@nea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831室
以上材料报送请于2024年12月16日前完成。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