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公正评价教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有关的通知》(黑人社发〔2023〕29号)和《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东农人字〔2024〕16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教职工2024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和学校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含处级及以上干部)。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四、考核组织和职责
(一)年度考核工作实行学校和二级单位分级负责制。
(二)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考核结果的统计和归档。
(三)各二级单位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小组,人员总数应为奇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制定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开展本单位考核工作。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等级人数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由本人在《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六、考核程序
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东农人字〔2024〕16号)(附件1)执行。
七、工作安排
(一)2024年12月1日前,各二级单位制定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二)2024年12月16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并通过学校融合门户网站填报《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及《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填报指南详见附件3),纸质版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16日16:00前报送至主楼831室,考核登记表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列。
业务咨询联系方式:55190518 55191989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55191342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东农人字〔2024〕16号.pdf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