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返聘工作的通知
2024-10-10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东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退休返聘管理办法》(东农人字〔2023〕32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返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

(二)身心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正常完成工作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返聘承担授课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学校相关课程教学经历,教学工作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能够承担任教课程全部教学工作。

(四)返聘承担科学研究或成果转让转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主持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横向课题且在退休时未到合同规定结题期,或承担学校重要科学研究或成果转让转化任务。

(五)拟申请返聘人员为2025年12月底前退休人员。学校返聘人员原则上一年一聘,为方便对返聘人员统一管理,更好服务科研教学工作,返聘期限由退休次月开始,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底或12月底。已返聘人员,返聘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返聘单位对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在学校批准的年限之内,可直接签署下一期返聘协议,协议报送人事处备案。

二、返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拟申请人可向拟返聘单位提出返聘申请,提出岗位任务、预期目标和申请返聘年限,返聘年限

(二)单位推荐。拟返聘单位对申请人返聘的必要性、具体岗位任务、期满考核标准、返聘年限等进行评议,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班子会议审议后,将《东北农业大学返聘人员申请表》(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三)部门审核。人事处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在岗人员情况,对申请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四)学校审批。人事处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结果,通知拟返聘单位与申请人签订《东北农业大学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协议一式三份,人事处、返聘单位、返聘人员各执一份。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条件。各单位要将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大局意识、创新精神和团结奉献精神作为推荐专业技术人员返聘的首要标准,严格对照返聘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二)规范程序。各单位要落实好返聘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体评议,指导拟返聘专业技术人员科学合理制定聘期工作目标任务。

(三)加强管理。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积极为返聘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优化资源配置。并加强聘期监督及管理,完成相关考核等工作。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说明

(一)报送材料包括:《东北农业大学返聘人员申请表》、《东北农业大学返聘人员汇总表》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二)时间及地点:各单位于10月2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集中报送至主楼83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neaurscrsk@163.com。

联 系 人:刘翠翠 窦大昶

联系电话:55190518 55191989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返聘人员申请表.docx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返聘人员汇总表.xlsx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