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为规范请假制度,严格教职工考勤管理,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合法权益,按照学校党委要求,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对《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请假及考勤管理暂行规定》(东农校发〔2016〕19号)进行了修订工作,并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已正式印发并发布在OA办公系统中。
请各单位及时下载查看并转发至本单位工作群中,确保全体教职工知晓。各处级单位是教职工请假及考勤管理的主体,负责本单位教职工请假及考勤管理,每月填报《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考勤表》,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特此通知。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