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4-25

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学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以及拟聘教师职务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二、申请认定人员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学校师德考核评价合格。

(二)必须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其普通话不做要求。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医院体检合格。

(五)参加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或持有《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三、网上申报时间及说明

2024426日—56日为网上申报时间。具体申报方法:

(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请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2份)。网上申报时,申报学科须选择底层学科,不能为学科类;辅导员只能申请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网报中“工作单位”必须填写“东北农业大学”。

(三)我校申请人选择本单位为现场确认点。

(四)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五)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要求上传)。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体检

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按规定必须进行体检,经与我校校医院协商,申报人员请务必于430日持《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1A4双面打印,粘贴照片,1份)、身份证,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请各位申报人员将体检表中个人信息填好后,先到校医院二楼体检中心登记,后到一楼挂号处交费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到校医院二楼体检中心,待医生撰写好体检结论后由本人于57日取回体检表。

注:体检早08:00开始,需空腹。未婚女教工需憋尿做附件彩超;已婚女教工无需憋尿做内诊。

如特殊原因无法至校医院体检,可自行前往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出具体检合格表,必须有体检结论。

(二)所在单位师德师风审核鉴定

申请人所在单位二级党组织对其师德师风表现出具审核鉴定意见,填写《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2)。

(三)材料上报

1. 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皮见附件31份);

2.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其中1张照片贴在档案袋封皮上,另1张背面写好学院姓名放入档案袋内;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双面打印,2份);

4. 身份证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1份);

5.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6.《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提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或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1份);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具有博士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普通话不作要求;

8.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双面打印,A4,粘贴照片,须有体检结论,1份);

9.《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师德师风鉴定表》(加盖所在二级单位党委章,1份);

10.近三年《高校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11.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户籍所在地为学校集体户口者填写模板打印上交即可,非学校集体户口者须回户籍所在街道公安部门自行办理) (附件41份);

12.授课课时证明(在学校教务系统平台打印个人授课课时证明,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后,再至学校教务处盖章;辅导员无需出具授课课时证明)。

特别提示: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以上其他材料需按顺序排列装入个人档案袋中。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提交原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请于2024515日前,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附件51份)及装入个人档案袋的其他材料收齐后统一上交至主楼人事处831室,材料请按名册人员序号排序。同时需将《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电子版发送至rsczc@neau.edu.cn。联系人及电话:黄芳芳;55190332

 附件1-5.rar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