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单位:
按照《东北农业大学临时、辅助性工作岗位用工管理暂行办法》(东农校发〔2016〕18号)规定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做好学校临时用工管理工作,学校将常态化开展临时用工核岗清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岗清查范围
各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批准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学校的工作人员以及各单位自筹经费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科学设置临时用工岗位及用人形式,严格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关临时用工规章制度,加强对临时用工人员政治思想、宗教信仰、安全教育等方面日常管理教育工作,根据临时用工人员日常表现开展定期考核。临时用工人员流动性较大,各用工单位需严把招聘关,按要求做好聘用人员备案工作。
三、工作安排
1.临时用工单位于 2024年1月8日前,将《临时用工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至主楼831室。(含学校批准使用人员及单位自聘人员)
2.从2024年起,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及12月5日前报送临时用工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报送地点为主楼831室。发放明细表中人员信息需与《临时用工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中人员信息相一致,如人员发生变动时,需重新上报《临时用工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 孙美玲 关彦来
联系电话:55191680 55190580
附件:临时用工基本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