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11-16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东农党发〔2023〕106号)和《东北农业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东农党发〔2023〕113 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东北农业大学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1.师德年度考核以《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师德行为规范(试行)》(东农人字〔2020〕7号)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

2.师德年度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合格。自觉遵守《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师德行为规范(试行)》,师德表现良好。

不合格。出现《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师德行为规范(试行)》所列“师德失范行为”,或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

3.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其教职工年度考核应为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

严格按照《东北农业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东农党发〔2023〕113 号)执行,主要如下:

1.各单位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单位师德考核工作。

2.师德年度考核工作一般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各单位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师德评议结果,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等级,经二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讨论同意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

4.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核各二级单位上报的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等级,经集体研究,确定师德考核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应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充分尊重教职工主体地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做好师德考核工作。对师德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监管不力、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各单位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应对学生测评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在综合评议时予以重视,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应进行调查核实。

3.对拟作出师德考核不合格意见时,应当告知当事人调查认定的事实及依据,并听取教师本人意见,同时要配合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关复核、申诉等工作。

五、材料上报说明

各单位需于12月15日前完成2023年师德年度考核工作,并将《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XX单位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后,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主楼82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jgb@neau.edu.cn。

联 系 人:侯星宇  黄嘉鑫

联系方式:0451-55191982 

 

附件: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XX单位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汇总表.xlsx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