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师延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9-11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管理办法》(东农人字[2022]9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启动2024年度教师延聘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2024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统一规定退休年龄,符合文件延聘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岗位三级及以上人员。

2.正在延聘且延聘时间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符合文件再次延聘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二级及以上人员。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延聘条件的教师,根据本人意愿,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填写《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上报至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

所在学院组织召开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学术评议,审核聘期任务目标合理性,提出延聘意见,填写《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申请审批表》中学院部分,完成《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度教师延聘业绩情况汇总表》。

3.学校评审

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学校人才工作委员会结合学院推荐意见对申报人符合条件情况特别是业绩贡献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审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

三、工作要求

1.严格聘任条件,坚持师德为先。学院应将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大局意识、创新精神和团结奉献精神作为推荐教师延聘的首要标准,严格对照《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管理办法》中的延聘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2.规范推荐程序,制定科学目标。学院要落实好延聘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学术评议,并指导拟延聘教师科学制定聘期工作目标任务。

3.按时报送材料,加强聘期管理。学院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被批准正式延聘的教师,应积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科研条件,优化资源配置;同时要加强对教师延聘期间的过程监督及管理,完成相关考核等工作。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说明

1.报送材料包括:《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申请审批表》《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度教师延聘业绩情况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时间及地点:9月25日前纸质版材料送至主楼82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neaupd@163.com。

联系人:黄嘉鑫 55191982 黄芳芳 55190332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9月11日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度教师延聘业绩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关于提供延聘佐证材料的说明》.docx 

 附件4:关于印发《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农人字【2022】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