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单身公寓承租到期清退工作的通知 2023-06-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单身公寓管理暂行规定》(东农人字〔2020〕3号)规定,教职工单身公寓租期不应超过三年。现将承租即将到期的教职工进行清退,请各有关单位安排专人于6月12日17:00前到主楼831室领取本单位《教职工单身公寓退寝通知单》,并通知有关教职工按照规定时间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寝手续。 特此通知。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9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