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需要,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东北农业大学主页www.neau.edu.cn。
二、招聘计划
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辅导员18人,其中辅导员A岗为男生公寓辅导员岗位:10人,要求为男性;辅导员B岗为女生公寓辅导员岗位:8人,要求为女性;详见《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备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熟悉和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知识、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具备专职辅导员岗位所需要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能够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合作意识;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及工作强度。
(四)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统招2023届、2022届应届毕业生;境外取得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所学专业需与我校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
(六)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应聘的博士研究生不超33周岁(1989年4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28周岁(1994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大学期间应征入伍及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年龄可根据服役或服务时间相应顺延,但不可超过33周岁。
(七)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校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具体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学生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之外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书等,有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八)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在入职后能入住学生公寓至少满3年。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受行政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人员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5月7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东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将报名表、鉴定表及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人员需携带材料”)一并以邮件“单位+岗位+姓名”(如:东北农业大学+辅导员A岗+姓名)命名方式,发送至邮箱neaufdy@neau.edu.cn。
(二)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进行初审并进行审核结果公示。按有关规定,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23年5月10日
2.地点:东北农业大学音乐厅109室
3.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3份。
(2)《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思想政治鉴定表》3份。
(3)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2023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教师签字。
(7)外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本科毕业院校档案馆、招生或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4.请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照上述顺序将确认材料排序。
5.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他复印件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6.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A、B岗分别命题,先笔试后面试,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校园网。
1.笔试
(1)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4.体检、政治审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政治审查采取函审或实地走访方式,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5.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东北农业大学主页(http://www.neau.edu.cn)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录取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应届毕业生应在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公示期满三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及人事档案等。
(四)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学校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东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中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以及其他影响招聘公平公正关系的本校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55191054(学工处付老师)
(0451)55190518(人事处屈老师)
监督电话:(0451)55191008(东北农业大学纪委办公室)
电子邮件:neaufdy@neau.edu.cn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江路600号
本公告由东北农业大学人事处、学工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
1.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2.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3.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思想政治鉴定表
4.东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
附件1 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2 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 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思想政治鉴定表.docx
东北农业大学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