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关于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东北农业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详见OA系统)的要求,现将我校开展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负责岗位聘用组织工作,决定岗位设置与聘用有关事宜;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分委员会和各基层单位岗位聘用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辅导员岗位、各基层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是在总结第二次岗位聘任和聘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和发展目标,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务必从维护学校人才队伍稳定和学科建设的长远目标出发,高度重视,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组织领导工作。
(二)各基层单位岗位聘用工作领导机构要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集思广益,科学论证,认真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细则,稳步推进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按期完成学院岗位聘用工作任务。
(三)各单位在聘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和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广大教职工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主动了解岗位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理性选择岗位,及时准确地提供聘用材料,配合单位顺利完成聘用工作。
三、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一)各单位工作日程安排
1.3月24日至4月4日,各单位制定并上报本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并上报人事处,学校核定岗位限额。
2.4月6日至16日,个人申报,各单位进行聘任工作。
3.4月17日,各单位上报岗位聘任名单。
4.申报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人员(含考核人员),请于4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后上报至人事处。
(二)学校工作日程安排
1.4月4日至14日,学校对专业技术人员三、四级岗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4月18日至4月30日,学校对各单位岗位聘任结果进行审议及申报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人员进行评聘,并公示聘任结果。
3.5月15日前,学校将聘任结果报上级机关批准。
四、聘用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校在职在岗人员,参照《实施办法》,填写《东北农业大学岗位申报表》或《东北农业大学岗位考核表》(详见附件),向所在单位提交竞聘相应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并按规定程序参加考核或竞聘。
(二)评议、推荐及审定。各单位根据本人申请,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岗位指标数和本单位实施细则,评议、确定各级岗位的拟聘人选,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各类岗位拟聘名单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审定。
五、申请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续聘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人员填报《东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考核表》一式10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
(二)申请晋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填报《东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一式10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
六、各单位须报送的材料
(一)《东北农业大学管理岗位聘用申报表》《 东北农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报表》以及各类岗位人员的汇总表一份。(详见附件)
(二)申请(晋级/考核)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人员相关材料。
七、填报要求
(一)申报表填写内容属实,格式规范,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完整。
(二)文章须提供图书馆出具含中科院分区和影响因子的检索报告。
(三)岗位申报的各项材料均须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neaursc@126.com。
(四)申请表中业绩成果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八、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主楼833室
联系人:窦大昶
联系方式:5519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