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相关流动站、博士后及有关人员: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4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资助计划
(一)香江学者计划:年度计划资助60人以内。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年度计划资助30人以内。
(三)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年度计划资助80人以内。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请详见《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相关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
三、申报时间安排
(一)香江学者计划:3月1日-4月30日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3月1日-4月30日
(三)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3月1日-9月30日
四、相关要求
(一)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 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各相关流动站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务必严格遵守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55191530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