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师延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1-25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工作计划安排,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管理办法》(东农人字[2022]9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教师延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达到国家统一规定退休年龄,符合文件延聘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三级及以上人员。

2.正在延聘且延聘时间将于202311日至20231231日到期,符合文件再次延聘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二级及以上人员。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延聘条件的教师,根据本人意愿,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填写《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上报至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

所在学院组织召开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学术评议,审核聘期任务目标合理性,提出延聘意见,填写《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申请审批表》中学院部分,完成《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度教师延聘业绩情况汇总表》。

三、材料及时间报送说明

1.报送材料包括:《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申请审批表》《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度教师延聘业绩情况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材料收取时间及地点:125日前纸质版材料送至主楼82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cb@neau.edu.cn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芳芳  5519198218945061730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聘任条件,坚持师德为先。学院应将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大局意识、创新精神和团结奉献精神作为推荐教师延聘的首要标准,严格对照《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管理办法》中的延聘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2.规范推荐程序,制定科学目标。学院要落实好延聘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学术评议,并指导拟延聘教师科学制定聘期工作目标任务。

3.按时报送材料,加强聘期管理。学院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被批准正式延聘的教师,应积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科研条件,优化资源配置;同时要加强对教师延聘期间的过程监督及管理,完成相关考核等工作。


附件:

1.《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申请审批表》

2.《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度教师延聘业绩情况汇总表》

3.《关于提供延聘佐证材料的说明》

4. 关于印发《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农人字[2022]9号)


人事处

                                   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