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工作计划安排,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管理办法》(东农人字[2022]9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教师延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国家统一规定退休年龄,符合文件延聘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三级及以上人员。
2.正在延聘且延聘时间将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到期,符合文件再次延聘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二级及以上人员。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延聘条件的教师,根据本人意愿,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填写《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上报至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
所在学院组织召开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学术评议,审核聘期任务目标合理性,提出延聘意见,填写《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申请审批表》中学院部分,完成《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度教师延聘业绩情况汇总表》。
三、材料及时间报送说明
1.报送材料包括:《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申请审批表》《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度教师延聘业绩情况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材料收取时间及地点:12月5日前纸质版材料送至主楼82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cb@neau.edu.cn。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芳芳 55191982;18945061730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聘任条件,坚持师德为先。学院应将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大局意识、创新精神和团结奉献精神作为推荐教师延聘的首要标准,严格对照《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管理办法》中的延聘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2.规范推荐程序,制定科学目标。学院要落实好延聘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学术评议,并指导拟延聘教师科学制定聘期工作目标任务。
3.按时报送材料,加强聘期管理。学院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被批准正式延聘的教师,应积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科研条件,优化资源配置;同时要加强对教师延聘期间的过程监督及管理,完成相关考核等工作。
附件:
1.《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申请审批表》
2.《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度教师延聘业绩情况汇总表》
3.《关于提供延聘佐证材料的说明》
4. 关于印发《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农人字[2022]9号)
人事处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