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月份工资变化情况的通知
2019-05-29

全校教职工:

根据黑龙江省社会医疗保险局下发的《关于申报2019年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要求,我校按规定调整全校教职工2019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已发的六月份工资中,在职职工个人医疗保险扣款按照新标准执行,同时补扣2019年5月份个人增缴部分。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