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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东农人字〔2022〕14号)《东北农业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东农党发〔2023〕113 号)《关于开展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相关工作要求,12月13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召开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评议工作会议,人事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处(部)长吴立全主持。
会上,吴立全传达并解读了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要求。非处级干部共15位教师结合本人2023年度开展工作情况依次述职。全体人员针对个人述职和一年来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测评打分。会上还进行了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师德年度考核的个人自评、同事互评投票环节。班子成员结合各教职工测评得分情况、师德年度考核情况,提出年度考核初步结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初步结果,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据悉,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初稿形成后,在处内全体人员范围内进行了意见征求,最终形成《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结果现已在处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上报,待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定。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