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延聘工作流程
2024-04-18 浏览次数:

(一)发布工作通知

每年9月份发布相关工作通知,遴选下一年度延聘教师。

(二)个人申请

符合延聘条件的教师,根据本人意愿,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管理办法》(东农人字〔2022〕9号)文件相关规定,填报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三)学院推荐

申请人所在学院组织召开学院教授委员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学术评议,审核聘期任务目标合理性,提出延聘意见,报送材料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提交材料:

1.《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申请审批表》

2.《东北农业大学教师延聘业绩情况汇总表》

3.相关佐证材料

(四)部门审核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申请材料,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复核

(五)学校评审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召开学校人才工作委员会,结合学院推荐意见就申报人符合条件情况特别是业绩贡献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审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评审通过的申请人提交材料:

1.高级专家延聘确认表

2.延聘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说明(加盖所在学院党委章)

3.相关佐证材料

(六)材料报送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在教师到退休年龄前至少1个月,组织相关材料,报送至上级部门。

向省教育厅提交材料:

1.延聘请示(加盖学校党委章)

2.延聘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说明(加盖学校党委章)

3.高级专家延聘确认表(一式三份、加盖校印和校长印)

4.高级专家延聘人员名册(加盖校印)

5.相关佐证材料

(七)正式延聘

延聘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正式延聘,否则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延聘人员需根据学校审定的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及时签订《聘期岗位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