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服务
1.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引进申请表、近亲属及师生关系信息备案表、同行专家推荐表, 调转引进人员还需填写引进业绩情况表、并提供业绩佐证材料、政审表、学历学位证、职 称材料、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至人事处。
2. 人事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业绩材料进行复核。
3. 校学术委员会或其下设人才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人才层次及待遇条件。
4. 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最终审定。
5. 学校网站公示。
6. 人事处将结果通知到学院。
7. 学院组织填报《引进人才项目任务书》。
8. 人事处依据项目任务书内容,组织人才签署《引进人才聘用合同》。
9. 人事处协同财务处进行科研启动费和安家费拨付。
10. 按时上交《引进人才中期考核表》、《引进人才聘期考核表》。
地点:人事处专家管理科(主楼831)
联系人:黄芳芳
电话:0451-5519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