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7 年度龙江学者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05-05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龙江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黑教联〔2017〕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度龙江学者招聘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7]95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我校2017年度龙江学者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岗原则和招聘要求

(一)设岗原则。龙江学者的岗位设置要按照《“龙江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龙江学者岗位设置原则和条件,从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出发,以推进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为原则,确定龙江学者招聘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任务。要兼顾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突出重点,合理布局。

(二)招聘要求。特聘教授候选人必须保证聘期内在受聘岗位全职工作。候选人不能承诺达到此要求的不得申报。在聘期内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学校要予以解聘。在新龙江学者支持计划中,增设“青年学者”项目,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使其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学校每一设岗学科(省级重点二级学科、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科学实验基地))招聘特聘教授、青年学者累计人数均不得超过2人(含已聘任的龙江学者)。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除外)、“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入选者,不在此计划支持之列;已被评聘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的原则上不允许再申报。

二、龙江学者申报名额及条件

(一)申报名额

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向省教育厅原则上推荐候选人2人(特聘教授1人、青年学者1人)。各单位的申报名额最多2人(特聘教授1人、青年学者1人)。

(二)申报条件

特聘教授、青年学者人选,必须具备《“龙江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黑教联〔2017〕1号)规定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上具体要求如下:

1. 特聘教授

截至2017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 青年学者

截至2017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申报推荐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及上报材料要求

(一)龙江学者申报推荐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按照设岗学科向设岗学院进行申报;

2.设岗学院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按照规定的办法和标准,对申请人进行考核、确定推荐候选人,学院出具正式书面推荐材料,学院党委出具推荐候选人政治表现的正式书面意见材料;

3.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和召开学校学术委员会会议,根据同行专家的意见和校学术委员会的决议确定拟推荐申报人选,报校党委进行政治条件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以及学校审核、评审意见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上报省教育厅。

(二)各项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5月11日前,各单位进行个人申报、考核、推荐;

5月12日,各单位向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上报推荐候选人材料和单位推荐材料;

5月25日前,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和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候选人,经校党委政治审查合格并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上报材料要求

1.学院关于龙江学者推荐人选的正式文件一式一份,就本单位组织申报、遴选、推荐工作的做法及工作程序进行说明,并就每位推荐人选应聘的岗位设置需求、推荐人选本人基本情况、教育教学及科研情况、学术地位及成就、学术团队建设等进行概括性说明;

学院党委需对每位候选人政治表现出具正式书面意见材料一式一份;

2.每位推荐人选的推荐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eaurcb@163.com

3.推荐人选附件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

(6)推荐人选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所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请各单位于2017年5月12日前上报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主楼827-1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人选条件和遴选程序开展工作,对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切实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二)候选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严禁弄虚作假。

(三)各单位报送相关材料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脱密技术处理,并在学院报送公文中说明。

(四)各单位应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要严格掌握推荐人选的标准。

各单位对在申报、推荐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刘江燕 孙永刚

联系电话:55190332 55191982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4日

附件详见http://www.neau.edu.cn/info/1175/285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