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2016-08-31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岗位设置情况,紧密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的实际,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推荐和评聘的主要依据,按照有利于重点学科建设、有利于形成优势学科和发展新兴学科的要求,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注重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鼓励中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提升学校师资队伍的综合实力。

二、工作程序及原则

严格按照《东北农业大学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规定的申报评聘范围、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评审、聘任、备案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坚持“五公开,一展示,一答辩”原则,进一步增强政策的透明度,确保评聘结果客观公正。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所在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申报系列专业是否与岗位和从事专业一致,严格把好推荐关,不符合资格条件、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条件,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要杜绝不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人员参评。

(三)各单位要把好个人材料关。单位推荐意见要写实,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材料要做到完整、真实、齐备、有效,各类表格填写规范、整洁,字迹工整、清晰,数字准确无误,无涂改、漏页、缺页等情况。

(四)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严密组织,按时间要求加快工作节奏,防止和杜绝延误时间和材料返工的现象发生,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评聘工作时间安排

9月5日至9月9日,各单位布置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个人申报,各单位汇总参评人员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9月12、13日,各单位提交《参评人员资格情况汇总表》;

9月14日至16日,各单位参评人员到相关部门,进行《东北农业大学职称评审个人综合情况审查表(A3)》盖章确认。

9月19日至26日,各单位开展评审工作;

9月27日,各单位上报评审结果,并将通过人员的评审材料报人事处审核;

9月28日至10月20日,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材料审核组审核材料;

10月下旬,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聘。

人事处

2016年8月31日

《东北农业大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东农人字〔2015〕4号